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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重庆”秀山体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牵头部门:县体育局
  协作单位: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健康重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把体育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并加以推进。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制定支持性政策和具体措施,为“健康重庆”体育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二)推进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机构,完善乡镇(街道)文化站的体育指导工作职能,做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体育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活动。
  (三)增加经费投入。围绕“健康重庆”的建设目标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体育的投入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层次的筹资机制,为“健康重庆”体育行动方案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县政府要完善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机制,每年拨专款2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行动方案的实施。灵活运用各种财税政策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重庆”建设。
  (四)强化工作考核。充分发挥政府兴办体育事业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体育事业、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责任。建立完善“健康重庆”体育行动指标考核体系,加强对行动方案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及时反馈、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将“健康重庆”体育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度考核。

  附件:
  建设“健康重庆”体育行动秀山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序号

具 体 内 容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总体目标

市民健康素质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1

到2012年,青少年平均身高增高1-2厘米。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88%。

县体育局

县教委、县科委,各乡镇

市民健康保障水平处于西部前列

2

所有社区、乡镇和村都有公共健身场所和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县体育局

县发改委、县建委、各乡镇

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广泛开展

群众健身

3

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推广工间操,在社区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项目,普及健身操。

县体育局

县直机关工委、县经委、县民政局、各乡镇

4

组织群众性登山、长跑等体育活动,倡导市民终生锻炼

县体育局

各乡镇

5

发挥各行业和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群众性比赛活动。

县体育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

6

健全体育社团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机制,2012年,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县城达到15名,乡镇达到6名。

县体育局

县教委、县民政局、各乡镇

7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设施利用率。

县体育局

县内各单位、

各乡镇

切实加强

学校体育

8

积极开展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在高中毕业前学会1-2项终生受益的体育运动技能,养成日常锻炼的良好习惯。

县教委

县体育局、各乡镇。

9

中小学校体育课每周增加到4节,配齐专职体育教师,加强学校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

县教委

县人事局、县编委、县体育局、各乡镇

10

各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每年至少举办2次校运会。

县教委

县体育局、各乡镇。

11

进一步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到2012年前创建1-2个市级青少年俱乐部

县体育局

县教委

积极发展

竞技体育

12

制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我县柔道、跆拳道、举重等优势项目。

县体育局

各乡镇

13

深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县体育局

县人事局、县编委

14

培育引进优秀体育人才,建设一支素质好、水平高的运动员队伍。

县体育局

县人事局、县编委、县教委

15

加强业余体校建设,到2012年,业余体校在训运动员达到150人。

县体育局

县教委、各乡镇

16

改革完善竞赛制度,每4年举办1次全县运动会,每2年举办1届全县运动会和农民运动会,每年举办1次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1次全县元旦长跑活动、1次边区龙舟赛、1次全县职工广播体操比赛、1次全县登山比赛。

县体育局

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各乡镇

17

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参加市级比赛每年获奖牌不低于8枚,每年向市级体育运动学校或体育院校输送运动员不低于10人。

县体育局

县教委、各乡镇

实施体育

行动计划

18

2009年,完成体育馆(3000座)、体育场(20000座,400米塑胶跑道)、“雪炭工程”综合健身馆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县城建开发公司

县体育局

19

2009年,全县32个乡镇完成文化站建(文化体育两用)设并投入使用,要求建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县体育局

县发改委、各乡镇

20

2009年,建成完善凤凰山登山步道1条。

县体育局

县建委、县林业局、中和镇

21

2012年前,建成梅江河两岸健身步道2条。

县体育局

县建委、县市政局、县水利局、中和镇

22

2012年前,全县32个乡镇分别建成2个羽毛球场、1个门球场,配备1套室外健身路径和1套室内健身器材。

县体育局

各乡镇

23

2012年前,建成1000座的游泳馆1个。

县体育局

县发改委、县国土房管局

24

2012年前,建成工业园区文化体育健身休闲城。

县体育局

县发改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工业园区

25

2012年前,建成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东城体育场(馆)等。

县体育局

县发改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中和镇

26

2012年前,新建1条凤凰山西侧登山步道。

 

县体育局

县建委、县林业局、相关乡镇

27

2012年前,新建体育运动技术学校1所。

县体育局

县发改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建委、中和镇

28

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12年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分别修建1个标准篮球场,配置2张乒乓球台。

县体育局

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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