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市级比赛每年获奖牌不低于8枚,向市级体育运动学校或体育院校输送运动员不低于10人。
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二、主要行动
(一)全民健身普及行动
1、行动目标
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加全民健身,倡导1人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使广大市民养成经常性锻炼的习惯。全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到2012年青少年学生平均身高力争增加1-2厘米。
2、行动内容
(1)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增强市民体育健身意识,使参与“人人健身”的人数逐年增加,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推广工间操和课间操,在社区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柔力球等健身活动。到2012年,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从2008年的36%每年递增1%,达到40%。每4年举办1次全县运动会,每2年举办1次全县职工运动会,每2年举办1次全县农民运动会,每年举行大型示范性健身活动不少于6次。每年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1次。每月开展4次健身周末活动。每周每人开展健身活动3次以上。
牵头部门:县体育局
协作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农业局、县教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积极开展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校体育课每周增加到4节,各乡镇中学及中心校每年举办2次全校运动会,使学生在高中毕业前掌握2项体育技能。到2012年创建1-2个国家级或市级青少年俱乐部。加强体育教师和校医队伍建设,全县中小学体育教师、专职校医配备率达到95%和70%。健康教育、健康体检覆盖率均达到100%。 2009年,高级中学建成1个标准塑胶运动场和一个体育馆。
牵头部门:县教委
协作单位:县财政局、县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到2012年建成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有条件的乡镇和社区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点。规范国民体质监测手段、程序和标准,科学指导群众健身,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常年性体育指标统计,不断提高国民体质抽样合格率。
牵头部门:县体育局
协作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完善体育社团组织网络体系。完善体育社团组织体系网络,加强对各类体育社团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群众体育工作中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牵头部门:县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