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我县财税优惠政策优势、产业优势,鼓励已在我县投资办厂的企业将公司总部迁至我县或整合县外企业在我县设立总公司,扩大县域工业经济总量,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支持和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培植大型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提高企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重点推动天雄锰业、三磊水泥整合关联企业,在我县设立公司总部。引导和鼓励锰产业、水泥建材业的兼并重组,实行企业集团化运作。
(四)切实加大工业投资力度
1、由县财政预算安排15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和支持产业的发展。
2、完善融资平台,创新政银合作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化解工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流动资金缺乏的难题。做好与市国资委、重庆进出口银行、渝富公司的对接工作,落实加工贸易承接地专项贷款。充分发挥华信公司、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融资功能,落实用于电极、电石、硅产业、铬铁等重大工业投资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性贷款,促进企业与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的对接,解决重点企业、项目的融资问题。
3、切实兑现已出台的财税优惠政策,打造诚信政府,吸引投资者,让投资者感受到真正的招商诚意和优良的开放环境。
(五)推进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安全生产
1、引导、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选提升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节能降耗。致力延长锰产业链,开发生产低微碳锰铁、锰桃、锰锭、锰系合金等锰深加工产品。开发生产高等级工业硅,火法金属锰、铬铁,优化铁合金产品结构。
2、组织企业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活动,为新上工业项目创造条件。抓好工业企业的环保监管,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认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三废”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资源。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规范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绩效工资挂钩制和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完成市上下达的煤矿资源整合任务,强化对煤矿企业的监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和打击非法小煤窑开采行为。
(六)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强化政务服务力度和质量
1、强化宏观指导和调控,确保生产企业高效运行。一是着力抓好矿石、煤、电、油、运力的协调保障,确保企业生产经济的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各种矛盾、纠纷,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重点保证电解金属锰、水泥、工业硅、铁合金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达产、高效运行。二是做好电解金属锰、铁合金企业的行业准入的争取工作,帮助企业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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