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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涉及范围和程度、经济损失、潜在危险、危害程度评估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6)负责处理事故灾难的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通讯联系方式。

  (7)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8) 其他建议。

4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4.1 信息网络事故应急响应

  Ⅳ级、Ⅲ级信息网络事故灾难由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处置,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Ⅱ级、Ⅰ级信息网络事故灾难由县政府应急处置机构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有关单位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重要信息网络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不间断地向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并及时组织本部门及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分析判断,并启动秀山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4.2 Ⅳ级、Ⅲ级信息网络事故处置程序

  Ⅳ级、Ⅲ级信息网络事故应急处置由事故单位和部门应急处置机构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县科委、县安监局。

  4.3 Ⅱ级信息网络事故处置程序

  信息网络Ⅱ级灾难事故发生后,由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事故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对事故灾难的救援进行综合协调、事故调查、现场处置。

  综合协调组:县安监局牵头,县信息产业办、公安局、事故责任主管部门等单位参加。负责传达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及市应急委和上级领导的指示,报告事故处置情况,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事故调查组:县安监局牵头、县科委、公安局、事故责任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负责对造成信息网络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调查,裁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的原因。

  现场处置组:县科委牵头、县安监局、公安局和事故责任单位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向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和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被破坏的信息网络系统数据进行恢复,对损坏的网络线路和设备进行抢通或修复。并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评估。

  专家咨询组:县科委牵头、成员单位、信息安全专家及技术骨干组成。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评估,向县信息网络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提供各种应急处置的参考方案,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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