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请在有选项指标的“□”内填写相应序号。家庭情况一栏按实际情况在“□”划“√”确定。
2.有建筑面积的,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填写;无建筑面积的,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换算。
3.有使用面积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填写;无使用面积的,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除以1.33换算。
4.人均建筑面积(人均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家庭人数。
调
查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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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街道(乡镇)(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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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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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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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
填表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户主姓名:低收入家庭指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薄确认的户主为主;低保家庭以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户主为主。
(二)工作单位:指低收入家庭户主及成员的工作单位。
(三)联系电话:指低收入家庭的联系电话。
(四)家庭年收入:指低收入家庭2007年度工资收入、营业收入、资产收入、储蓄收入等各种收入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