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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绿盾护林2009”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清查木材经营者是否偷漏税费,主要清查增值税和林业“育林基金”上缴情况。

  (四)清查是否有仿造、涂改、出租、买卖、转借、转让以及使用过期许可证,是否有违反规定、超越范围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

  四、整治重点

  (一)查处各类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查处各类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

  (三)查处各类非法收购、加工经营盗伐滥伐林木的行为。

  (四)查处各类非法征占用林地,特别是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查处在林政管理工作中因失职、渎职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时间步骤及工作内容

  此次“绿盾护林2009”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至6月30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21日~3月31日)。主要任务是: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并初步确定需要集中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

  (三)集中打击阶段(4月1日~5月31日)。主要任务是:以乡镇或片区为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拳出击,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开展清理整顿集中打击行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加工经营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关闭和取缔非法设立和违法经营加工木材的窝点。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行动中,不得以罚代刑,对有关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达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治理整顿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主要任务是:以乡镇为主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落实制度,规范管理,扭转破坏森林资源的歪风。同时,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制定《秀山县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木材采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能力。

  六、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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