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建立协作机制,科学、合理地调配人力,打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尤其是公安消防机构要全警动员,大力推行防消联勤工作机制,打破防火、灭火岗位界限,组织动员机关和基层官兵合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迟报、漏报、错报和瞒报的单位,县政府将按照“纠偏灭虚”的工作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2009年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略)
3.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4.2009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略)
5.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附件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为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包括:高层建筑、单体地下建筑、多层建筑附设的地下室、高层建筑附设的地下室,军事用途的人防工程除外。
二、整治主要内容
(一)建筑情况
1、使用功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二)消防设施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是否正常。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