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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建立协作机制,科学、合理地调配人力,打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尤其是公安消防机构要全警动员,大力推行防消联勤工作机制,打破防火、灭火岗位界限,组织动员机关和基层官兵合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迟报、漏报、错报和瞒报的单位,县政府将按照“纠偏灭虚”的工作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2009年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略)

  3.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4.2009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略)

  5.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附件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对象为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包括:高层建筑、单体地下建筑、多层建筑附设的地下室、高层建筑附设的地下室,军事用途的人防工程除外。

  二、整治主要内容

  (一)建筑情况

  1、使用功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二)消防设施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是否正常。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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