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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秀山府发〔2009〕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开展督查。

  (一)定期:每季度安全生产例会1个月内;重大节日、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县政府领导安排的专项督查。

  (三)不定期:县政府综合督查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可随时开展督查。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三、督查内容

  (一)县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秀山府发〔2009〕2号)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例会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三)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五)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六)其他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明查暗访方式,以实地查访为主,并结合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

  五、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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