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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自治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秀山自治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重点查清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

  (三)库存粮食质量。

  (四)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度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承储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粮食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县农发行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粮食局),由粮食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实物检查组、账务检查组、质量检查组、案件核查组等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由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主管粮食工作有关业务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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