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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食药监局《2009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任务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

  1.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的配套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发布、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2.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净化农资市场。

  3. 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快速发展。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定认证,扩大“三品”生产总规模,着力加强“三品”认证后监管。继续推进秀山名牌农产品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由县质监局负责)。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进一步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进行重点监管,全面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整体水平。以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

  2.大力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对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食品企业的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将执法检查重点放在未取得糖果制品、茶叶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仍然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对非法加工窝点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桶装饮用水、白酒、淀粉制品、饮料、小食品、豆制品等食品的专项整治力度。严查企业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关键环节的控制情况;检查企业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台帐、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和检验记录;严查企业是否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缺斤少两等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标注,打击标签欺诈行为。发现质量不合格食品,严格后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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