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秀山府办发[2009]61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连日来,我市部分区县连续发生重特大事故,2009年5月30日10时55分,松藻煤电有限公司同华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造成30人死亡,77人受伤。5月31日,开县紫水乡向阳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导致井下作业的5名矿工遇难。6月5日下午,武隆县铁矿乡鸡尾山发生山体崩塌,崩塌的山体将山对面的三联采矿场和6户居民家淹没,造成7人死亡、65人失踪。重特大事故的连续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目前已进入汛期,属于事故的高发时期,为了深刻吸取綦江、开县、武隆等区县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血的教训,切实抓好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安全生产形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行动起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领导,亲自部署和检查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6月1日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6月8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月9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对重大隐患必须实行“一盯一”的工作责任制。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全市和全县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秀山自治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秀山府办发〔2009〕30号)的要求,严格按照“企业自查、乡镇普查、部门督查”的方式,进一步开展好地质灾害、水陆交通、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学校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拉网式排查、战役式整改、档案式管理、追踪式督办,消灭旧隐患,治理新隐患。对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的监控。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又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高危高风险企业,要依法采取断然措施,立即关停;对无视法律法规、治理安全隐患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重大隐患逾期不整改的,要当作事故来对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扎实解决突出问题,集中突破薄弱环节。尤其是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县经委要深刻吸取松藻煤电有限公司同华煤矿和开县紫水乡向阳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血的教训,要针对煤矿瓦斯、顶板、煤尘、水害、运输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施重点整治。县国土房管局、县安监局要深刻吸取武隆县铁矿乡鸡尾山山体崩塌事故的教训,及时组织人员,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和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要认真吸取我县“3.24”乡村道路路外交通较大事故教训,强化运输企业、驾驶员、客运现场的管理,加大路检路查的密度和力度,严查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桥梁路沿的监管和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反弹。其他各重点行业、领域都要以防范各类事故为重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到位,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全县平安稳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