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负责协调指挥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定期召开“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例会,听取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二)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搞好实施。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积极申报争取专项资金;负责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县教委:配合建设、房管等部门制定校舍排查办法,配合乡镇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鉴定;负责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制订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县建委:负责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对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审核把关;负责项目施工材料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负责对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落实、审核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抗震设防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对全县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负责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学校所处位置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对迁建学校校址的地质情况进行检测和论证;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