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
(九)负责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
(十)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检查。
(十一)指导全省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产业政策。
(十五)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及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规划财务处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综合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资产、财务管理,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组织拟订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设施规划。
(二)政策法规处。参与起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以及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执法证件的核发;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赔偿等工作;组织调查研究、规范行政许可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受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餐饮服务监管处。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监督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