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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18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补充完善有关栏目内容,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年底政府门户网站测评做好准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透明化、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条件,也是政府网站测评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根据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和上传。要保证充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政府信息的上传和公开。

  二、明确公开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镇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和形式,认真整理汇总自2005年以来各单位下发的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单位机构组成等政府信息,在各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中按照信息分类上传有关电子文档。各地、各部门要在10月底前完成近5年的政府信息上传和公开工作。

  三、畅通联系沟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就整理、上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咨询、快速解决。对已上传的信息,要认真审核、仔细校对,确保公开的信息正确无误。

  四、强化督查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该上网公开的要做到第一时间上网。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相关机制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考评,通报考评结果,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网站测评内容。

  附件:有关部门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有关部门名单

  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外办、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镇江工商局、市规划局、镇江质监局、镇江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城管局、市级机关事务局、市信访局、市人防办、市侨办、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口岸港口局、市档案局、市房产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园林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史志办公室、市盐务管理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市农机局、市经济协作办、市无线电管理办、市医疗保险局、市国税局、人行镇江中心支行、市地震局、镇江检验检疫局、镇江海关、市气象局、镇江海事局、镇江邮政局、镇江银监分局、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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