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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20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四季度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时段,也是完成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的重要阶段。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结合近期工作特点,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做好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是反映一个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各辖市、区政府和食(药)安委要高度重视,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对照年初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中各项目标,逐一落实。参照上年度综合考核各项要求,做好台账资料整理和现场准备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继续巩固“三网”建设成果

  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是各级政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在已有“三网”基础上加强动态管理,不断健全、完善和巩固,真正建立一支懂食品安全知识、热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 “三网”队伍。对食品供应渠道进行一次认真检查,规范经营台账,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主渠道供货率。地方政府要加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经费投入,做好“两员”奖励经费的配套。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店”活动,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诚信度。

  三、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镇创建巩固工作

  食品安全示范县、镇创建活动是促进各地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已经建成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要对照标准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好的经验、好的成果,要继续巩固和发扬,努力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提升。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对照标准,拾遗补缺,强化长效管理机制。正在开展示范县、镇创建工作的地区,要认真对照标准,逐一落实创建责任,确保年内完成各项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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