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供2008年-2009年地表水、地下水节水管理工作资料。内容包括节水执法记录、总结;现场管理记录;节水奖惩文件及票据;市节水办批文复印件;节水工作总结;节水科研项目、技术推广报告,并说明成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台帐资料;地表水、地下水用水计划、定额下达文件,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资料。会同市建设局、经贸委、镇江质监局联合制订电力、造纸、化工用水定额标准。
7.市财政局
(1)加大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和推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公共节水设施建设等投入。对3家国有企业和5个公共用水设施的节水科研、技术改造和推广给予财政补贴。
(2)保障2010年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经费。
8.市统计局
(1)建立镇江市节水统计制度并实施。
(2)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创建节水型城市所需各类统计报表。
(3)提供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市区人口等支撑数据。
9.市环保局
(1)报送2007-2009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工业废水达标排放量、排放总量汇总表及明细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市污水处理率计算依据及结果。
(2)提供2008-2009年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名单和达标情况资料,对所有未达标排放企业进行强制性整改,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100%达标。
(3)提供2008-2009年世界环境日宣传资料。
(4)提供2008-2009年镇江市环保公报。
10.市教育局
(1)按照节水型单位目标导则创建5家节水型学校,应覆盖大、中、小学。
(2)配合市建设局、水利局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节水宣传活动。
11.市级机关工委
按照节水型单位目标导则创建5家节水型机关。
12.市科技局。
配合市建设局开展节水科研、技术改造和推广项目。
13.市城管局
(1)配合市建设局开展公共厕所用水器具调查、改造。
(2)对洗车场用水进行监督管理,推荐1-2个低耗水或无水洗车场备查。
14.镇江质监局
会同市建设局、经贸委、水利局联合制订电力、造纸、化工用水定额标准。
三、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