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发祥 镇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
二、职责分工
市经贸委:牵头组织制订全市全民创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具体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将全民创业的年度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终考核内容,负责服务业创业的指导推进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事局:牵头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政策制定、创业指导和推进工作,规划建设大学生创业园;负责归国人员创业推动,会同科技等部门推动创业领军人才的引进,研究制定并负责实施全市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政策;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创业促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推进社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江工商局:贯彻落实放宽全民创业投资领域和准入条件等政策;负责培育市场拉动创办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作;定期统计分析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林局:负责镇、村干部创业的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会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创业推动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创业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工作;落实与财政相关的全民创业扶持政策;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落实各项创业扶持的税收政策;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工作者的创业推动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做好民营经济的统计工作,为做好全民创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用地政策,积极提供全民创业载体建设和创业企业所需用地;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加大创业企业信贷支持,拓宽创业主体融资渠道;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