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是学校各种安全教育课开展、应急演练、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等情况。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开展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层层落实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协调,做好排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自然灾害防范: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委、县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学校基础设施安全:县教委牵头,县建委、县国土房管局等部门配合。
学生交通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学校消防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县教委、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食品卫生及疫情防控:县卫生局牵头,县教委、县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县淙治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市政园林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县教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
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时间进度安排
从2009年6月13日至9月25日为此次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百日行动”时间。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2日至6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建立专项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员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校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排查整改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针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基础设施、治安、消防、交通、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改。
(三)督查阶段(8月10日至9月10日)。县级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县政府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各校进行专项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25日)。县级有关部门对本次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总结。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