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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


  (七)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重点是学校各种安全教育课开展、应急演练、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等情况。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开展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层层落实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协调,做好排查整改和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自然灾害防范:县国土房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委、县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学校基础设施安全:县教委牵头,县建委、县国土房管局等部门配合。

  学生交通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学校消防安全:县公安局牵头,县教委、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食品卫生及疫情防控:县卫生局牵头,县教委、县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县淙治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市政园林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学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县教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

  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时间进度安排

  从2009年6月13日至9月25日为此次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百日行动”时间。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2日至6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建立专项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员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校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排查整改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各级各类学校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针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基础设施、治安、消防、交通、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整改。

  (三)督查阶段(8月10日至9月10日)。县级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县政府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各校进行专项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25日)。县级有关部门对本次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总结。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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