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秀山府〔2009〕1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房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和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76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吕 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付仲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继华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吴玲莉 县监察局副局长
邓拥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龚 平 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杨胜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
艾大亮 县国土房管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