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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内容

  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点为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片区。

  (一)建筑或场所没有依法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居住建筑非法改变功能的;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烟、封闭楼梯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的;室内外消火栓损坏的;消防控制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灭火器材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三)高层建筑主管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配置、责任不落实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检测制度不落实的;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未制订、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四)消防车通道不畅通,消防扑救场被占用的;消防电梯功能不正常的;消防水泵结合器不完好的。

  (五)危旧房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未设置的;居民用火用电不规范,电器线路设置未穿管保护的;行政区域街道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的。

  (六)歌舞厅、影剧院、宾馆、茶房、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等存在消防隐患的。

  五、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统计存在火灾隐患的已建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明确督促整改的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二是分解细化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做好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三是牵头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本行政区域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逐一挂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四是牵头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专项维修资金建筑的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资金渠道。五是督促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建立社区、小区、危旧房片区、单栋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应急疏散预案,并逐一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一是对已建高层建筑和歌舞厅、影剧院、宾馆、茶房、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统计,督促整治建筑内部火灾隐患,并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三是逐栋制订高层建筑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熟悉和演练。四是组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攻坚小组,开展高层建筑灭火供水测试,实施火灾扑救综合演练,切实提高攻坚突击综合协调作战能力。五是会同县建委等有关部门开展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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