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园区企业及项目相关乡镇要成立安全工作自查小组,由企业责任人为责任人,负责制订本单位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工业园区、项目相关乡镇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强化监管。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要抓住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施工场地,全面细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园区范围内企业生产、施工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做好排查,消除隐患。县工业园区要按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排查、整治园区各企业、建筑施工场地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通过排查,全面掌握园区企业和重点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重大隐患及时根治。特别要盯住工作不力的企业和施工场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相关乡镇在整治中要与园区企业共同认真分析周边自然环境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重大安全隐患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县工业园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企业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严肃查处。
(三)综合治理,加强监管。县工业园区、项目相关乡镇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治本力度,培育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大力实施“依法治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步入法制化轨道;大力实施“人才兴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安全知识普及,特别要抓好特殊工种和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舆论工作,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开展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整治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活动,在园区内形成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