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71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县工业园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工业园区、项目相关乡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促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保障县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15―31日)。县工业园区企业、项目相关乡(镇)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1至11月15日)。县工业园区企业、项目相关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按步骤和要求,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组织人员对园区企业、项目相关乡镇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要定点督促,限期整改。
(三)“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县工业园区企业、项目相关乡镇要认真开展总结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制度建设方面。县工业园区企业及项目相关乡镇安全管理机构、监管人员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到位,安全执法监管是否实施,安全责任分解是否落实;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制度是否建立,措施是否实施;建设单位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是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人、财、物保障是否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制度化、经常化;园区企业、项目相关乡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