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侦办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
县监察局:依照
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县工商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违反工商登记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获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
县供销总社: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
县交通局: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载烟花爆竹进入车站、码头、搭乘车辆、船舶的违法行为。
县教委:负责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县劳动保障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非法用工行为。
县邮政局: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作为预防事故、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机制,切实推进。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督促烟花爆竹从业企业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事故防范,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企业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化管理水平。全县各烟花爆竹监管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又要着力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等级划分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