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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秀山县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落实。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秀山县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和未整改的重点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安全监察工作力度,继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落实专项行动,加强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重特大事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工作步骤

  特种设备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从2009年7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非法违法特种设备安装、使用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特种设备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从严整治事故隐患,着力规范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各类事故,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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