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9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全面推进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61 号),进一步提升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218 号)精神,我县将全面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我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率 2009 年达到 40%、2010 年达到 60%、2011 年达到 80%,到 2012 年,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通过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日常消防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和谐平安重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标准
通过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到“一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一明确”:即明确单位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实现岗位职责明晰化。“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实现管理组织体系化;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实现日常管理制度化;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五规范”:即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专业化;规范消防宣传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置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