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教育发展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镇教育发展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乡镇教育发展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2009年对乡镇领导班子教育发展考核指标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32个乡镇。
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为确保乡镇教育发展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乡镇教育发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陈丽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洪大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涂志刚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县教委主任
成 员:
陈永锋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县教委副主任
李 盛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县教委副主任
吴国军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县教委副主任
张 俐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县教委纪工委书记
田茂文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县招生办主任
宋大跃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吴仕卿 县教委办公室主任
姚元文 县教委基教科科长
杨再春 县教委人事科科长
陈 松 县教委计财科科长
刘红明 县教委职成教管理中心主任
杨光明 县教仪电教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大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全县各乡镇教育发展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形式
采取乡镇自查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委督导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要点
| 权重
| 信息
来源
| 标 准
| 考核情
况简述
| 自查
得分
| 考核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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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辖地学校办两件及以上具体实事。
| 0.5
| 查阅资料
实地核查
| 实事工作少一项扣0.25分,未开展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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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保证“普及程度”达到规定要求。
| 1.0
| 查阅资料
| 根据各学校统计报表,入学率、辍学率、毕业率、完成率、文盲率其中一项未达到规定要求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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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0.5
| 查阅资料
实地核查
| 有具体治理方案并落实,效果好计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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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考核总分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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