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2009年水稻跨区机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秀山县2009年水稻跨区机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秀山县2009年水稻跨区机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水稻机收工作,有效减轻农民劳动强度,确保全年水稻机收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9年全县计划引进水稻收割机330台,分布在全县32个乡镇,重点安排在18个乡镇实施,完成水稻机收面积10万亩。其中:清溪场镇21500亩,平凯镇15000亩,中和镇9000亩,溶溪镇6000亩,膏田乡1500亩,官庄镇10000亩,龙池镇5000亩,石堤镇1000亩,石耶镇2000亩,梅江镇9500亩,兰桥镇5000亩,官舟乡2000亩,隘口镇2000亩,保安乡2000亩,洪安500亩,平马300亩,峨溶300亩,雅江200亩,塘坳500亩,孝溪500亩,岑溪200亩,溪口1000亩,里仁1000亩,海洋乡1000亩,钟灵乡1000亩,大溪乡100亩,妙泉乡100亩,涌洞乡200亩,干川乡200亩,中平乡100亩,宋农乡200亩,巴家乡100亩。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8月中旬前,拟定2009年水稻跨区机收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分解2009年水稻跨区机收工作任务,做好水稻机收面积的统计摸底工作;发布引机信息,做好联合收割机引进数量的对接工作,组建县内水稻跨区机收服务队。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0日-9月25日)
1、各乡镇进一步核定机收区域面积,落实中介人或带机人员。做好放水晒田、宣传动员、疏通机收道路等准备工作。
2、8月下旬组织召开全县水稻机收工作会议和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明确相关乡镇和部门任务,签订水稻机收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好油料供应等准备工作。
3、召开中介组织和带机人员培训会,成立机收服务站,各乡镇建立机收服务组织,做好与外来机收队的工作衔接。
4、9月上旬全面开展水稻机收工作,适时上报水稻机收进度和信息。
(三)总结表彰阶段
9月底前,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总结,对水稻机收工作进行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