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环〔2008〕88号)相关要求的电镀、制浆造纸、纺织印染(仅限漂染工艺)、制革(仅限鞣制工艺)行业企业可在基地外改(扩、新)建。
新、改、扩建的化工(含石化)、建材、冶金、发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须进入定点基地。选址位于规划(区域)环评经有审查(审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审批)的区域和国家、省级开发区,且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的项目可不受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的限制,无需进入定点基地。
(五)强化“三同时”验收。基地的环保“三同时”管理按照辖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环保部门负责。基地及其入内项目竣工后,由审批的环保部门负责验收。其中基地环评审批后超过五年尚未验收的,需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后评价,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否则,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入基地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重污染行业基地设置规划
(一)端州区: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重污染行业企业进入端州区,原有的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逐步搬迁进入定点基地内生产和经营。
(二)鼎湖区(5大行业5个基地):在现有基础上设立建材、印染工业园,不再扩大该行业的规模,并在原有规模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争取成为行业示范园区;在永安镇或莲花镇设立化工基地,以现有的林化企业为基础,发展化工深加工业以及含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精细化工、日用化工、环保型新材料等低污染、高税收的化工类项目;布设1个发酵行业定点基地(随着星湖生物基地的搬迁而搬迁);在永安镇或莲花镇设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点基地,对现有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企业进行统一定点规范管理。
(三)四会市(7大行业12个基地):布设2个建材行业定点基地、1个电镀行业定点基地、1个电子行业基地(配套电子线路板)、1个印染行业定点基地、4个精细化工行业定点基地、1个制革行业基地、1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基地(在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内)和1个危险废物处理基地。
(四)高要市(8大行业14个基地):布设3个建材行业定点基地、2个电镀行业定点基地、1个印染行业定点基地、1个发酵行业定点基地、4个精细化工行业定点基地、1个制革行业基地、1个非化学制浆造纸行业基地和1个危险废物处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