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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修订)


  (1)人群集中的大中型商场、娱乐、体育、休闲和餐饮场所; 

  (2)九层以上公共建筑的楼梯、走道及地下室; 

  (3)铁路、航运、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公交站场的旅客候车室、公共通道。

  二类应急供电设施配备要求: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设备, 满足不少于 2 小时的紧急照明需要,以保证大面积停电事故下人群有序疏散和财产安全,条件允许的可视实际需要自备发电机。

  4.4培训演练

  4.4.1培训

  各级政府机构、相关部门、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4.4.2演习

  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的统一部署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社会救援工作的协调配合。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5 应急响应



  5.1启动预案

  (1)Ⅱ级及以上停电事件由广东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预案。

  (2)发生Ⅳ级及以上停电事件时,肇庆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将停电影响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应急措施等有关情况报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 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决定是否宣布启动本级预案。肇庆供电局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广东电网公司及肇庆市应急指挥部。

  5.2应急行动

  5.2.1Ⅰ、Ⅱ级事件应急行动

  发生Ⅱ级及以上停电事件时,按照《广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安排,在广东省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肇庆市的应急处置工作。

  5.2.2Ⅲ、Ⅳ级事件应急行动

  发生Ⅳ级及以上停电事件时,各职能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之间要明确责任,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开展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

  发生Ⅲ级、Ⅳ级停电事件后,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 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 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 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 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 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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