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函〔2009〕152号)
各有关单位:
省政府已同意成立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办公厅浙办第16号抄告单),为做好召开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第一次联席会议准备工作,经研究,定于2009年11月10日在杭州召开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讨论浙政发〔2009〕27号文件具体工作责任表;
(二)讨论省级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行政职责(讨论稿);
(三)确定第一次联席会议议程。
二、参加会议人员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联络员(名单附后)。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时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浙江新世纪大酒店(文三路18号)。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联络员随带浙政发〔2009〕27号文件参加会议。
(二)联系人:王金永,联系电话:0571-87055023。
附件:各单位确定的联络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各单位确定的联络员名单
胡春花 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叶秉海 省经信委
赵卫健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郜正荣 省教育厅高科处
余仲飞 省科技厅高新处
李双胜 省监察厅执法室
戚国裕 省财政厅经建处
厉 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生育保险处
张 诚 省环保厅执法总队
夏茂洪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金伟强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安全处
赵作欢 省农业厅执法总队
黄 清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张青山 省商务厅
夏晓鸿 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处
厉振松 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