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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行乡镇街道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职责,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加强对环保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市监察局启动全市乡镇、街道环保问责制,对乡镇、街道主要行政领导作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监察。
  (二)加强能力建设
  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强镇级环保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保专职管理机构,配备落实专职人员,行政村要设定环保员,并保障日常运作经费。
  (三)实施奖惩制度。
  市政府将在每年全市环保大会上对网格化管理先进的乡镇、街道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管理薄弱、建设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并在重要媒体公布,环保部门将对其实施区域限批,建设、农林和城管部门将取消其相关的政策支持。
  附件:1.指标解释(略)
  2.各指标月度、季度报表
  3.常州市排水达标区建设标准
  4.常州市秸秆污染控制达标区建设标准

  附件2:
  表1:乡镇、街道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情况月报表

  镇(街道)                                月份

序号

乡镇污水处理厂名称或

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名称

设计规模(吨/天)

处理方式

接入污水处理厂

名称

接入

污水量(吨/月)

月污水处理量(吨)

生活污水

集中处理率

(%)

小计

生活污

水处理量

工业废

水处理量

其他乡镇、街道污水接入量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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