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肇府〔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度,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双转移”工作和“五大民生工程”战略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民生工作,认真组织落实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了省政府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以下岗失业、农民工、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退役士兵和智力扶贫为核心内容,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千方百计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较好地完成了2008年确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再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就业援助、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6个方面47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2251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5.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021人,其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人员90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8.6%、150.3%;全市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87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9.3%;组织34107名农村劳动力(百万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473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3.67%和126.18%;共组织2430名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完成目标任务的121.5%,培训后成功创业1458名,创业成功率达60%,带动7777人实现就业;不断扩大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8 %。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充分就业,推进素质就业和体面就业,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就业示范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8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4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就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端州区、四会市、德庆县等3个县(市、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牌和奖金;对在2008年度就业工作中完成各项指标较好的鼎湖区、高要市、封开县、怀集县、广宁县等5个县(市、区)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授予“2008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达标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认真履行2008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较好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团市委、市总工会等10个单位给予表扬并发给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