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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强化“三农”基础,统筹城乡发展
  (十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建设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抓好2个国家级、48个省级名牌农产品、41个有机食品和95个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现代渔业,推广无公害健康养殖,建立出口水产品加工原料安全示范区,振兴“南珠”产业。建设区域畜禽产销基地。出台《加强地方与农垦合作的决定》及其《实施方案》,推动与湛江农垦全方位战略合作,共谋发展现代农业、工业园区、物流商贸、垦区城市化和休闲旅游产业,支持农垦糖业上市融资,加快建设湛江南国花卉科技园。加强湛台农业合作,推进建设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造林24万亩。(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负责)
  (十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和投资参股等办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沿徐闻、麻章、廉江一线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散中心,沿国道、省道乡镇兴建农村超市,在中心村和农民社区建设“农家店”,构建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年内建立健全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集体所有资产股份制改造,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定实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市经贸局、市农业局负责)
  (十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农业和水利项目投资22亿元,重点建设雷州青年运河灌区改造、雷州半岛扩大治旱、节水灌溉、人工增雨试验基地和31宗水利减灾防灾工程项目,年内完成徐闻、遂溪北部湾海堤等12宗堤防修复加固,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县级以上现代标准农田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全面完成镇通行政村硬底化公路建设任务,行政村客运通达率95%。建设硇洲、乌石国家级中心渔港和龙头沙、草潭、海安国家一级渔港。(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海洋渔业局负责)
  (十八)巩固和扩大新农村建设成果。坚持以“万村百镇”整治工程为载体,以“四通五改六进村”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35个生态文明区(片、带)建设;支持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农场场部创建生态文明镇。年内完成800个村庄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文明办负责)
  五、强化投资拉动,加快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
  (十九)规划构建大湛江格局。按照“东拓、西扩、南展、北延”的城市发展思路,完成编制《“一湾两岸”景观规划》,开发建设海东新城区;完成修编东海岛分区规划,建设东海岛现代化钢铁新城;规划建设集商住、观光、休闲为一体的西扩新组团生态城区。启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完成《湛江市城乡发展战略规划》、《湛江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湛江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湛江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以及麻章区、南三岛分区等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开展科学填海造地、疏港大道两侧、旧大天然片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争取《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尽快获批实施。(市发展改革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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