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安委办关于我市今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情况的通报
(湛安办明电[2009]8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我市今年春运期间(1月11日至2月19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第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上升,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12起,死亡46人,受伤313人,直接经济损失65.25万,与去年相比上升3.92%、91.67%、17.67%、61.80%;第二是运输行业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标上升,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运输事故10起,死亡18人,受伤14人,与去年相比上升42.9%、157%、250%; 特别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1月23日至2月18日,仅25天全市发生3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月23日下午17时20分左右,在290省道129KM+950M(雷州市龙门镇平湖道班路段)处,发生一起大客车与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碰撞,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送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月17日晚上23时40分左右,在G325线456KM+800M(遂溪县骑牛路口路段)处,发生中型货车与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碰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月18日晚上23时50分左右,吴川市梅塘线公路振文镇文屋村路段,一辆小轿车失控撞向路旁的大树,造成小轿车上3人当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和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道路交通源头管理。一是要形成道路交通监管监控的有效机制,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驾驶、非法营运的行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重点打击摩托车超载、超速、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要强化事故多发路段、重点时段监控监管,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车”,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越线驾驶、酒后驾驶、路肩停车、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运输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车辆及相关设备处于安全技术状态。二是督促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特别是大客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使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疲劳驾驶。对严重违章的驾驶员,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客运场(站)的安全宣传,确保每个客运场(站)都通过摆放宣传挂图、播放宣传光盘、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三、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治资金、整治时间、整治责任人及整治标准,确保完成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