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发生较大质量事故被媒体曝光的。
(四)没有按法定要求实行商品“三包”,售后服务差,消费者或用户投诉率较高,以及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申请的商标涉嫌恶意抢注并已被他人以“注册不当”理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请求撤消,正在审理中的。
(七)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
(八)申请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附件:
1.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知名商标认定申请书;
2.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知名商标(复审)申请表;
3.申请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知名商标认定各项指标统计表。
附件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知名商标认定申请书
商标注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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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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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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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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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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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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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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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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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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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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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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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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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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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理由: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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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组织或有关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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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标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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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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