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 为认真做好乙型肝炎防控工作,确保我县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研究并商有关方面同意,县政府决定成立乙型肝炎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陈丽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洪大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洪跃新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田 玲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大鹏 县财政局局长
涂志刚 县教委主任
邓拥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慧 县文广新局局长
洪 庆 县卫生局副局长
李龙才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洪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以乡镇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乙肝疫苗查漏补种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根据本县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制定乡镇实施方案,认真制定本辖区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计划,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经费,协调和动员人员技术力量,安排部署本地区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2.县级财政部门要保障开展免疫接种项目的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技术指导组、督导检查评估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诊断组等工作组,负责做好接种单位人员落实与安排、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与注射器等物资分发及储运、应种对象摸底与接种等工作。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4.县、乡镇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和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接种对象摸底调查、登记与报告,提供接种场所,发放接种通知单,组织学生配合接种单位进行现场接种及相关工作的调查与处理。
5.县、乡镇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广大媒体,宣传乙肝防治知识和免费接种信息,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接种工作。
6. 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及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并组织居民、村民及时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