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秀山府〔2009〕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确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启动和快速推进,经研究,决定对原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吕 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陈丽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洪大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付仲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应急办主任、救灾办主任
何胜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勇 县发改委副主任
吴国军 县教委副主任
邓拥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玲莉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杨胜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卫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继华 县劳动保障局局长
刘国宏 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田茂仁 县农业局副局长
吴安明 县卫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