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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县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县商贸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和报告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县质监局、县工商局: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监控动物产品加工、销售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储备、市场监管、污染扩散的控制及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2、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1)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镇应急指挥部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2)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行政区域内疫情处理的决策,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项。

  ②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配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③调配本行政区域内的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④协助县卫生局、县教委、县畜牧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调查和健康教育宣传等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

  (二)日常管理机构

  秀山县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全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医疗机构

  (1)负责开展对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高危人群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2)做好院内技术培训、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外环境。

  (3)县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建立和规范发热门诊。

  (4)县人民医院为我县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定点收治医院。县人民医院成立由呼吸内科、传染科、中医药专家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甲型H1N1医疗救治专家组;配备必要的专用转运车辆、抢救设备、药品、防护装备和技术准备工作。

  (5)县传染病医院为我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

  (6)定点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为由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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