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1)县政府成立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分管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和县卫生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劳动保障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商贸旅游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县卫生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负责对全县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
(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做好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执行甲型H1N1流感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甲型H1N1流感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联防联控;严密监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根据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向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防控措施。
县民政局:加强传染病死亡尸体火化的管理;制定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做好团体、个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捐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甲型H1N1流感应急资金的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县公安局: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并适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卫生局;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县食药监局:负责对全县药品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县交通局:按《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器械和有关物资。
县教委: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坚持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
县劳动保障局:负责厂矿企业、施工场所等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宣传。
县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人群的疫情监测和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宣传;对出入疫区旅游人员进行宣传、登记、汇总,做好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立即通知县卫生局协调安排专用车辆送县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治,并及时通知县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