㈨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手段。外贸、质监、科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我市重点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工作信息库,搭建贸易技术壁垒、动物与植物卫生措施(WTO/TBT-SPS)预警服务平台,对产品主要出口国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和市场准入等情况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建立符合产业自身特点的统一权威标准信息数据库,增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企业主动应对国际市场变化提供支持。根据我市出口产品的产业结构及特点,建立快速反应的贸易技术壁垒预警体系,加强国外贸易技术壁垒信息采集,面向社会提供最新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信息,规避贸易技术壁垒的风险。
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主要措施
㈠加强标准化战略的组织领导。成立新余市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由分管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宣传、发改、财政、国资、经贸、科技、交通、农业、林业、文化、旅游、外贸、环保、卫生、供销、现代服务业、果业、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科室负责人负责与办公室的联络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质监部门主要负责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标准化战略的宣传工作。发改、财政、国资、经贸、科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等激励政策得到落实。农业、林业、果业等部门要大力推动我市农业标准的实施。交通、文化、旅游、外贸、环保、卫生、供销、现代服务业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成立有关标准化技术机构负责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
㈡加大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标准化工作投入。对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项目要有专项资金保障。重点扶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项目。对承担筹建国际、国家及江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的单位,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重点科研项目的单位,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等予以资金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在项目资金中划出一部分用于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