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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余府发〔2009〕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赣府发〔2009〕12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与国际接轨的原则,以我市特色产业和优势技术领域为突破口,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全市标准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我市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经济建设和技术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运行体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为主,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采用先进标准的优势企业群体;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基本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市场需求、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实现我市标准总体水平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全省技术标准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

  具体目标是:

  到2010年,我市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个以上,到2015年,我市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的数量达2个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个以上。

  到2010年,建立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到2015年,建立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培育国家、省级名牌农产品3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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