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市财政每年按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增长适度增加专利产业化支持资金,重点支持专利技术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鼓励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中心、工程中心、中试和产业化基地建设,营造产学研结合的良好宏观环境。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出口单位的扶持。对列入国家、省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的,给与相应配套资助资金,联动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创造、实施与产业化。政府采购优先考虑自主创新产品。运用财政贴息等政策性融资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
3.支持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体系建设
设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专项经费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执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大力支持知识产权的地方立法工作。鼓励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维权援助、专利文献检索、交易等业务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研发知识产权应用软件。鼓励建立预警机制、预警专家队伍,做好预警信息反馈与利用工作。
(十六)加强与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1.学习借鉴国内发达城市和地区的经验
组织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科研人员学习北京、上海等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城市,以及华为公司、联想集团、中石油等知识产权管理、运用的先进企业经验,引进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信息资源利用、战略研究、出口保护、人才培养等实用模式。聘请和邀请有关知识产权资深专家、管理者来鞍实地考察、咨询、指导,切实推动我市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快速提升。
2.了解掌握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知识产权工作立足在为我市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国际声望、吸引国际投资、促进产品出口、加强科技兴贸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积极开展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和选派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和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掌握和应用能力。拓展全市知识产权创新的国际合作空间,积极主动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知名大学、跨国公司进行沟通与合作,分析和掌握国际知识产权创新的发展态势。开辟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创新合作途径,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开展产业项目的联合攻关,通过合作创新推进我市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知名的科技、文化、经贸等各类国际交流活动,拓展国际技术贸易的空间。
3.举办高层知识产权论坛和交流活动
针对我市企业的实际需求,举办或积极承办高层次的国内外知识产权论坛和交流活动,让全市的知识产权管理者、创造者、实施者等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和学习。开展与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专业人员互动往来,邀请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来鞍讲学,交流研讨最新发展动态、研究成果和学术信息,深入探讨研究我市产业和企业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及对策。逐步与国内外著名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和大学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各种专利技术与产品对接交易展洽会,召开知识产权信息发布会,广泛推进我市对外的交流、合作、交易等工作。
五、为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组织保障
(十七)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
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确保本纲要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措施到位,切实把实施纲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努力推进责权明晰、规范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引导、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公众参与、合力推进纲要实施的格局。
(十八)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和建立统计指标体系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分别制定和实施各自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在实施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调整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注册量等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以及知识产权对经济的贡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等内容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准确反映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