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鞍政发[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鞍山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鞍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根据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一)经过多年发展,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9年3月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创造取得较大突破,到2008年底,累计申请专利18万余件,累计拥有专利9000余件;发明专利和职务发明比例逐年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速在30%以上;全市专利产业化企业500多家。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57个。中国驰名商标8件,省著名商标91件,市著名商标74件。中国名牌产品5个,省名牌产品49个。通过软件登记取得版权的产品160多个。取得植物新品种权12个。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9个。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140多个,省地方标准4个,市农业地方标准20个,有2个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南果梨、岫玉已取得国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创造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位于全省前三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得以加强。全市有国家认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4家。知识产权实施成效显著。鞍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高技术装备、产品生产企业正在迅速发展,涉及冶金、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领域。以示范、试点深入推进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鞍山市已有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44家。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大力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和联合执法行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权利人的权益。
(二)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认识不清、投入不足、运用能力差,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普遍淡泊,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低,诉讼和应诉能力弱。二是知识产权总量少、质量低,如发明专利占专利总量比重只占20%,目前全市99%以上的企业没有专利。三是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经费投入不足。四是全市知识产权人才严重匮乏,高校无知识产权专业。五是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强。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亟待逐步解决。
(三)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要建设中国精品钢材基地,发展钢材精深加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化工新材料业、矿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光电产业、新能源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创新型城市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的激励、保护和促进作用,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未来竞争、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保证。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四)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一个核心,加速两个融入,推进三大任务”的总体要求,以加快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宗旨,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基础,以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建设创新型鞍山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