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9]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九月二日
鞍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扎实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生态良好的森林城市为目标,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主题,全面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分步实施、目标管理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民生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根椐我市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地理优势,结合打造“万水千山百湖城”工作,通过实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山水相依、林水相映、森林浓茂的绿色生态城市。城乡绿化美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域内城市、乡村、道路、河流、荒山全面绿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计划2009年完成创建工作,力争2010年取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责任分工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详见附件2),各部门按其相应指标任务,各负其责,用1年时间全面达标。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鞍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全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资金投入
(一)保证创建工作经费。按照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要安排好创建活动资金,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保证需要。各县(市)、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要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建设资金。
(二)投资重点工程建设。为保证全面达到创建指标,需加大绿化和生态建设投资力度,要重点加大对台安、岫岩沙化土地和蚕场的治理、万水千山百湖城的水系边绿化工程、矿山植被恢复、村屯绿化工程等城乡绿化重点工程的扶持力度,全力推进我市森林城市建设进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领导小组抓总、成员单位抓条、各县(市)区政府抓块,条块结合的领导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提高对创建森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要建立严格的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建立职责明确的目标责任体系。要建立创建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资料汇总制度和督查检查制度,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限期整改。自2010年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将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内容,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创建工作与民生工作相结合,为市民打造宜居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坚持创建工作与城市发展定位相结合,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不断强化城市的生态功能,优化城市的整体环境;要坚持创建工作与全市的重大项目相结合,加大重大绿化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国际化水平。城区内要将城市森林建设作为重点,提高整体绿化水平,远城区要重点提高林分质量,坚持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提高森林覆盖率。
(四)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深入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扩大创建活动宣传的覆盖面,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附件:1. 鞍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鞍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鞍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谷春立 市长
副组长:
秦国夫 副市长
周家庭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
李 平 市委副秘书长、市科协主席
张天影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徐刚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孙宝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麻德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张志强 市政协副秘书长、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庞泽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晓霞 市文明办主任
杨 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季 市教育局局长
张生灿 市科技局局长
边长青 市监察局局长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孙慧芳 市人事局局长
杨 君 市规划局局长
杜兴保 市城建局局长
张铁峰 市交通局局长
李悦墀 市环保局副局长
韩 宇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耀庭 市文化局局长
王安平 市广电局局长
田征忠 市旅游局局长
王 伟 市水利局局长
陈毅菲 市林业局局长
张海宽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忠太 千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王雪松 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柳玉秋 市档案局局长
杜鸣青 团市委书记
赵凌霞 市妇联主席
项世伟 海城市市长
陈 兵 台安县代县长
邓延发 岫岩县县长
周忠武 铁东区区长
张立有 铁西区区长
孙巨先 立山区区长
汪洪溟 千山区区长
孙书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丽英 鞍山钢铁公司环保管理处处长
姜跃森 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段长
那春艳 鞍山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刘耀业 鞍山日报社总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陈毅菲(兼)。
附件2:
鞍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工作任务 |
一 | 组织领导 | | | |
1 |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规; | 市林业局 | 市法制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建局 | 2010年对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
2 | 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 | 市人事局 | 市人事局 | 2010年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内容 |
3 | 在森林城市建设中,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建设模式和成功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 市林业局 | 市城建局市国土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 2010年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根椐规划,开展富有特色的创建活动。 |
4 | 把森林城市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 市财政局 | 市建委 | 2009-2010年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资金有保障并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
二 | 管理制度 | | | |
5 | 认真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 | 市规划局 | 市建委、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 2009年启动并完成总体规划 |
6 | 森林城市建设按照规划严格实施,能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 | 市建委 | 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 2009年将任务按规划分解,并于2010年按规划严格实施。 |
7 | 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和树木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 | 市法制办 | 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城建局 | 2008-2010年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 |
8 | 森林城市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 | 市科技局 | 市科协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 2010年加大森林城市建设的科技支撑。 |
9 | 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有明确的管理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林业局 | 2009年市政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
10 | 森林城市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图件齐备。 | 市档案局 | 市林业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 | 建立档案 |
三 | 综合指标 | | | |
11 | 编制实施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理,有具体的阶段发展目标和配套的建设工程。 | 市规划局 | 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 | 2009年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
12 | 森林城市建设理念切合实际,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 | 市规划局 | 市建委市林业局市城建局市文化局 | 规划的制订要科学合理 |
13 | 以乡土树种为主,通过乔、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营造各种类型的森林和以树木为主体的绿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为主的森林城市生态系统; | 市城建局 | 市城建局 | 工程造林绿化要按规定编制造林绿化作业设计 |
14 | 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绿化隔离林带,树种选择、配置合理,缓解城市热岛、浑浊效应等效果显著; | 市林业局 | 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 | 充分发挥森林在城市中的生态效应 |
15 | 江、河、湖等城市水系网络的连通度高,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 市水利局 | 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2010年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
16 | 水质近5年来不断改善。 | 市环保局 | 市水利局 | 2010年水质得以明显改善 |
17 | 提倡绿化建设节水、节能,注重节约建设与管护成本 | 市财政局 | 市林业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 | 各部门在绿化时要充分考虑绿化节约,市财政局在审批资金将此项列入考核指标。 |
四 | 森林指标 | | | |
18 | 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 | 市林业局 | 市城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 2010年全面达到考核指标 |
19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 市城建局 | 各城区政府 | 2010年全面达到考核指标 |
20 | 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平原区应达到20%以上(南方平原应达到15%以上); | 千山区政府 | 市林业局 | 2010年全面达到考核指标 |
21 | 积极开展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 | 市城建局 | 市城建局 | 2010年在有条件地段开展立体绿化 |
五 | 森林生态网络 | | | |
22 | 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流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 建立新的绿化带,并对已有绿化带进行加宽、完善 |
23 | 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道路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 市交通局 | 市交通局 | 建立新的绿化带,并对已有绿化带进行加宽、完善 |
24 | 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 市水利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2010年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
25 | 公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 市交通局 | 市交通局 | 2010年公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
26 | 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通道网络; | 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 | 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 | 2010年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
27 | 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 | 市林业局 | 市农委千山区政府 | 2010年农田林网控制率85% |
六 | 森林健康 | | | |
28 | 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 市林业局 | 市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 加大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森林、湿地的建设力度 |
29 | 森林城市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植物生长和群落发育正常,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 市城建局 |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 | 2010年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
30 | 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 市建委 | 市林业局市城建局 | 2010年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
31 | 注重绿地土壤环境改善与保护,城市绿地和各类露土地表覆盖措施到位,绿地地表不露土; | 市城建局 | 市城建局 | 2010年达到规定标准 |
32 | 科学栽植、管护树木。 | 市林业局 | 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 | 采取科学措施、手段建设城市森林 |
33 | 对大树移植严格管理,做到全株移植。 | 市城建局 | 市城建局 | 对大树进行全株移植 |
七 | 公共休闲 | | | |
34 | 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 市建委 | 市城建局各区政府 | 2010年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
35 | 城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 | 市旅游局 | 市林业局 | 建设完善生态旅游休闲场所 |
八 | 生态文化 | | | |
36 | 生态科普宣传设施完善,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 市科协 | 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 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 |
37 |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 市林业局 | 市城建局 军分区、鞍钢、各县(市)区政府 | 2010年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
38 | 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 | 市城建局 | 市妇联团市委鞍山军分区 市总工会 | 2010年大力开展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完善已有纪念林基地,建设新纪念林基地。 |
39 | 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 | 市科协 | 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 每年举办各类生态科普活动3次以上; |
40 |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 | 市委宣传部 | 市文明办市广电局鞍山日报社各县(市)区政府 | 2010年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支持率达80%以上; |
41 |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 | 市林业局 | 市城建局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管委会 | 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率90%以上 |
九 | 乡村绿化 | | | |
42 | 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近5年来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 市林业局 | 市林业局 | 加大乡村绿化力度与投入 |
43 | 郊区观光、采摘、休闲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和林木种苗、花卉等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 | 市农委 | 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千山区政府 | 促进乡村旅游和特色生态产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