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教学办字〔2009〕3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有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快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放到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首位,积极配合当地兵役部门,切实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的各项工作。
二、做好再动员再部署
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协助、配合兵役部门共同开展政策及工作宣传,对本校毕业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动员毕业生特别是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军入伍。对已参加预征报名的毕业生,各高校要提醒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对未参加预征报名,又积极应征入伍的毕业生,要通知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回学校补办相关手续。有志于参军的女性毕业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提前毕业和已完成除实习以外教学环节、翌年毕业有志于参军的高职毕业班学生可以报名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