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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9〕141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进一步认清甲型 H1N1流感的严峻形势,继续有力有效做好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10月30日省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适度从严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当前,全球甲型 H1N1流感疫情流行蔓延,我国流感疫情也在快速发展。秋冬季是流感高发季节,也是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防止松懈情绪,继续全力以赴做好流感防控各项工作。要根据当前疫情发展的新特点、新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全力减少疫情危害。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搞好疫情监控。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全省各级各类医院都要设立发热门诊,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真正发挥医院筛查诊治第一关口作用。全面加强对医生、护士的培训,使其了解掌握甲型 H1N1流感防控工作知识,规范有效地做好防控工作。各类学校、大型企业、社区、机关和其他人群聚集场所要设立卫生监督员,严密监测疫情。要按照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及时、规范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建立有效防护屏障。注意可能发生的接种不良反应的跟踪、监测和相应的防范、处置工作。疫苗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挖掘生产能力,加快疫苗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和调拨任务。

  三、坚持突出重点、全面防控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学校等重点部位的防控工作。当前各级各类学校仍是防控工作的重点。要严格落实学校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充分重视农村、社区、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大型人群聚集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防止防控工作出现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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