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评比内容
(一)保增长。
1.粮食产量。
围绕着全省粮食产量达到500亿斤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粮食产量”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的目标,对各市(州)全年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4%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4.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5%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5.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6.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围绕着全省社会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8.2%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
围绕着全省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实际利用外资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9.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增长率。
围绕着全省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增长30%的目标,对各市(州)全年 “实际利用外省资金增长率”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10.外贸进出口总值占比。
围绕着各市 (州)外贸进出口总值占全省的比重维持上年水平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外贸进出口总值占比”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二)保民生。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围绕着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标进行考核评比。
2.农村泥草房改造户数。
围绕着全省改造农村泥草房20万户的目标,对各市 (州)全年 “农村泥草房改造户数”指标进行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