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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纪委驻重庆市卫生局纪检组关于对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卫〔2009〕28号)部署的各项纠风工作任务,重点是实行医德考评制度、推行临床路径、探索单病种付费、推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5.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地方和医疗卫生机构追究有关责任的情况

  (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情况

  1.长效机制制定情况。对列入长效机制建设规划但仍未出台的制度规定的研究制定进展情况;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研究梳理,根据实际及时修订,不断健全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制度、规定的情况。

  2.抓好长效机制落实的情况。尤其是处方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医院经济和财务管理办法等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加强督查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4.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是学习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情况;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的情况。

  5.查办商业贿赂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

  (三)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

  1.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卫生项目落实情况。

  2.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3.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在监督检查中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包括案情及处理结果。

  四、检查方式

  (一)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自查。主要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完成部署任务、取得实际成效等方面的情况,要注意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推动工作。自查工作中,要结合当地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了解本单位广大干部群众对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尤其是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成效的满意程度,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各单位要在10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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