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细则,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社会评议等形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逐项打分。
(五)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次。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
(一)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由市卫生局给予通报表彰。
(二)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针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由市卫生局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酿成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严重失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九、市卫生局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先进处室依据。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重庆市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 考评细项
| 分值
|
工作机构
建设情况
(10分)
| 领导重视,班子成员有专人分管。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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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明确,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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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建设和执行情况(16分)
| 认真落实局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局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
| 3
|
认真执行局里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能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关制度。
| 3
|
在本单位公文制发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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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单位的卫生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
| 5
|
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统计信息。
| 3
|
卫生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情况(5分)
| 充分利用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 3
|
在本单位网站首页设置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链接。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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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卫生信息工作情况(32分)
| 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按统一规范编制卫生信息公开指南和卫生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内容涵盖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 18
|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
| 8
|
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 6
|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12分)
| 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公布联系方式。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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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直接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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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审查
情况(5分)
|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对拟公开的卫生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本年度卫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本项得0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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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议结果(20分)
| 在社会评议活动中,群众对本单位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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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和扣分(加分后出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处理)
| 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市卫生局表彰的,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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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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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受到举报、投诉经查实的,一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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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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