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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考核组依据考核评分细则,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社会评议等形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逐项打分。
  (五)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次。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
  (一)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由市卫生局给予通报表彰。
  (二)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针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由市卫生局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酿成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严重失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九、市卫生局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先进处室依据。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重庆市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考评细项

分值

工作机构

建设情况

(10分)

领导重视,班子成员有专人分管。

5

工作机构明确,有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

5

工作制度

建设和执行情况(16分)

认真落实局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局里举办的会议、培训等。

3

认真执行局里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能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关制度。

3

在本单位公文制发时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

2

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单位的卫生信息公开工作,发现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

5

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统计信息。

3

卫生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情况(5分)

充分利用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3

在本单位网站首页设置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链接。

2

主动公开卫生信息工作情况(32分)

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按统一规范编制卫生信息公开指南和卫生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内容涵盖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18

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

8

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6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12分)

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公布联系方式。

2

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直接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保密审查

情况(5分)

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对拟公开的卫生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本年度卫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本项得0分。

5

社会评议结果(20分)

在社会评议活动中,群众对本单位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

20

加分和扣分(加分后出现超过100分的,按100分处理)

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市卫生局表彰的,加2分。

卫生信息公开工作获得市政府表彰的,加5分。

在卫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受到举报、投诉经查实的,一次扣3分。

在卫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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