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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以建筑设计为龙头,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禁实”工作的关键是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要抓住建筑设计这个龙头,从源头上禁止实心粘土砖在建筑工程上的使用,把“禁实”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纳入到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对在“禁实”区内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项目,不允许设计、施工和验收。对擅自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在“禁实”时限前,通过清城区先行,带动各县(市)全面启动,逐步扩大“禁实”工作面。对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住房、示范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一律先行“禁实”。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禁实”工作。

  充分运用墙改专项基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开发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开发新型墙体材料。加大信息的收集力度,及时掌握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进程和科技成果的转化。适时公布国家和省关于调整、鼓励、限制、淘汰墙体材料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同时将国家、省、市推荐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建筑设计、施工的标准化体系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建设单位采购和应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优质优价。通过市场调节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手段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全市“禁实”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我市“禁实”工作目标的完成。

  四、工作计划

  我市的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准备阶段(2009年10月15日前)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成立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清远市关于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召开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各县(市、区)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任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清城区、英德市2009年10月25日前,其余县(市)2009年11月30日前)

  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成立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专门机构,具体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禁实”办做好当地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制订各地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具体工作方案,包括关闭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时间表和措施。清城区、英德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方案要求在2009年10月25日前上报市“禁实”办,其余县(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方案要求在2009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禁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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